类别: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:2023-10-18 07:54:54 浏览: 次
张先生和吴某经朋友介绍认识,2021年9月,两人口头约定,由吴某为张先生装修房屋,工期3个月,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。
装修过程中金年会体育,双方因未按时完工产生矛盾。2022年5月,双方进行结算,由吴某返还张先生装修款17460元。
吴某于当日写下欠条,承诺于2022年5月30日前归还17460元装修款。此后,吴某未按承诺归还这笔款项家具,多次催要无果后,张先生将其起诉至法院。
日常生活中,很多消费者出于怕麻烦、想省钱等目的,愿意找熟人装修,想用较少的花费取得较好的装修质量和效果;或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,直接将装修工程交给包工头去做。
从诸多案件可以看出,这种选择多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“伏笔”。由于此类装修多为口头约定,很少签订书面合同,不仅装修质量无法保证,后期维权也存在诸多困难。同时,这些所谓的熟人装修时,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、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,消费者面临装修劳心劳神、维权费时费力的尴尬处境。
2022年8月,赵先生与甲装修公司签订合同,约定了装修的支付进度,却未对工程工期作出相关约定。合同签订后,赵先生支付了首期装修款4.4万元,甲公司却迟迟不开工,并要求赵先生将首期款交到65%即13万元。
直至2022年11月,赵先生又金年会体育支付了8.6万元装修款后,该公司才安排装修施工人员进场施工,直到今年2月才把地砖贴完。
随后,甲公司要求赵先生再支付30%的装修款。今年2月25日,赵先生无奈到该公司交了63900.80元。而此时,赵先生已合金年会体育计支付装修款193900.80元。当日,甲公司经理李某承诺将在今年3月31日完成所有装修。
不承想,该公司收了钱后却一拖再拖,装修一直未完工。赵先生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。
法院经审理后判决,解除双方装修合同,由甲公司退还赵先生工程款29888.4元,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。
新房装修,业主都希望顺顺利利早日入住。可现实中,有部分装修公司在合同中仅约定总的装修工期,对于金年会体育开工、完工时间未作明确约定。因此,倘若装修公司不守信用,拖延开工、逾期完工,业主对此却束手无策。
对此,在签订装修合同时,需明确工程工期,要在合同中具体写到某年某月某日,避免拖延工期;同时,要明确工期延误时装修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,即每延误一天,装修公司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金额。
李先生与肖某签订了装修合同。李先生支付3.5万元工程款后发现,其2间卧室未铺设木地板,厨台未完成装修,未安装吊柜、衣柜、书桌、集成吊顶、窗帘、踢脚线、门套等附属设施。
李先生多次催促,但肖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,对剩余工程至今未进行施工。无奈之下,李先生将肖某起诉至法院。
法院经审理后判决,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,由肖某支付李先生违约金10850元。
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,尽量选择已成规模或在社会上有较好口碑的品牌装修公司,同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中国裁判文书网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看装修公司信用情况,避免“踩坑”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一定要警惕装修“低价”套餐装修,一些看似优惠的装修价格,实际有很多隐含条件,后期遇到的问题可能会很多,应引起足够警惕。
胡女士与乙装修公司签订了装饰施工合同。在装修公司进场装修期间,胡女士多次到装修的房屋查看,发现工程进度缓慢。
经询问,该装修公司表示,因胡女士未交清全部装修款,导致该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工作,并要求胡女士尽快支付装修款。
为能早日完工,胡女士先后分4次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合计22.04万元。付款后,胡女士到装修现场查看,发现乙公司仅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一。胡女士多次联系、寻找该公司均未果,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。
法院经审理后判决,根据已完成的装修工程量,乙装饰公司返还胡女士装修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167933元。
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时,消费者要注意辨别合同签订主体。合同纠纷中,法律约束的只是合同的相对方,要弄清楚是在和谁签合同,以避免宣传与签订合同主体不一致、产生纠纷后将责任推给施工队玩“失踪”等情形。
消费者要注意保存施工图片、合同、付款凭证等证据,一旦发生装修公司“跑路”的情况,可到公安机关报警。
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,协商不成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,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